十四届长沙市委第十轮巡察全部完成进驻,各巡察组联系方式公布
十四届长沙市委第十轮巡察全部完成进驻,各巡察组联系方式公布
十四届长沙市委第十轮巡察全部完成进驻,各巡察组联系方式公布6月1日,长沙河西某小区(xiǎoqū),王先生站在自家(zìjiā)车位前(qián),手里那份2018年签下的《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》已经泛黄,公章模糊。新来的物业人员上下打量着他:“您说这是您的车位?光凭这张纸,我们可(kě)没法确认……”
这不是王先生一个人的尴尬。在长沙,乃至全国许多城市,当业主为爱车买下“一席之地”后(hòu),要证明(zhèngmíng)“这个车位属于我”,竟成(jìngchéng)了一个现实难题。
2018年,王先生以18万元的(de)价格买下了这个车位,当时(dāngshí)拿到手的,只有一份合同和一张发票。六年过去,开发商注销了,物业也换了新(xīn)面孔。当他兴冲冲地去办理新车牌(chēpái)录入(lùrù)时,却被新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拦下:“王先生,抱歉,我们系统里查不到您的车位信息,我们需要核实权属。”
“那一刻,我觉得(juéde)自己像(xiàng)个‘黑户’。”王先生苦笑着回忆,“好在翻箱倒柜,终于(zhōngyú)找到了(le)这张‘护身符’,物业才勉强录入。但下次呢?合同要是丢了、烂了呢?”那份泛黄的合同,成了他车位唯一的“身份证”。
和王先生一样遇到“无证”尴尬的还有(háiyǒu)刘先生。他去年底刚拿到河西滨江某楼盘的房门钥匙,装修正忙。他花近20万元买的车位,同样只有一纸合同。“停车嘛,方便安全(ānquán)就行(jiùxíng),没想那么多。”但他心里也(yě)打鼓:“这合同真能管一辈子?以后卖房时,怎么证明(zhèngmíng)车位也一起卖了?”
更无奈的是袁先生。他(tā)买的二手房,车位是原(yuán)房主“搭售”的。过户时,房子有红本本,车位却什么凭证也没有。“全靠原房主带我去物业‘刷脸’才做了备案。自己家的车位虽然就在楼下,但我却无法证明车位就是我的。老业主没来(lái)之前,物业人员那种质疑的眼神看着,我都担心哪(nǎ)天车位突然会不属于(shǔyú)自己了!”袁先生的经历,道出了众多车位“无证”业主的心酸(xīnsuān)。
业主们的担忧,并非空穴来风(kōngxuéláifēng)。
几年前,长沙河西的奥克斯缔壹城开发商和业主就(jiù)因地下车位权属之争对簿公堂。法院二审认定车位由开发商独立投资建设(jiànshè)且未纳入公摊(gōngtān),判决权属归开发商,但(dàn)同时要求其“适当限制物权行使,保障业主动态使用”,相对平衡了双方权益。
诸如此类问题,也折射出众多业主面临的共同困境:买的车位(chēwèi)就像“黑户”,没有权威(quánwēi)证明;一旦物业公司不认可,后面打官司也难举证……这些无不是车位“有合同无登记”交易模式(móshì)的漏洞和隐患。
为什么不给车位(chēwèi)也发个像房产证一样的“红本本”呢?橘洲君深入调查,发现背后有复杂(fùzá)的现实原因。
——“办证(bànzhèng)”门槛高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二百七十(èrbǎiqīshí)五条(wǔtiáo),能拥有独立产权、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车位,必须是需经规划部门批准并在(zài)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明确标注、构造独立(如(rú)独立出入口、明确四至范围)的车位。现实中,大量地下车位达不到此标准。
——“办证(bànzhèng)”成本高企。
“非产权车位”如果要办产权证的话,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及(jí)增值税,这笔费用不菲。从成本和盈利角度考虑,开发商普遍选择规避产权登记(dēngjì)。如按2021年4月(yuè)印发的《桂林市城市(chéngshì)车位(库(kù))不动产登记办法(试行)》相关(xiāngguān)内容,非产权车位补缴土地出让金以基准(jīzhǔn)地价为(wèi)基准,地下一层车位需补缴实际占地面积的3%(结建车位)或20%(单建车位),而地下二层及以上则无需补缴。例如(lìrú),若某地下一层车位占地面积为20平方米,当地基准地价为1000元/平方米,则需补缴600元(20×1000×3%)。对于大规模车位项目,累计成本将显著压缩利润空间。
——产权权属不(bù)清晰。
大多数开发商(kāifāshāng)在出售车位(chēwèi)时,实际出售的并不是产权,而是“使用权(shǐyòngquán)”。特别是部分车库属于人防工程,开发商仅拥有车位使用权,也无法办理产权证。
“本来(běnlái)车位就是个‘位置’而已,我们和业主签的只是一份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。”河东浏阳河畔一热(yīrè)售楼盘销售经理宋女士表示。
而对于车位(chēwèi)的权属问题,大多数业主在(zài)购买时并没有提出异议。长沙一位(yīwèi)不愿具名的房地产(fángdìchǎn)资深从业人士告诉橘洲君,现在的开发商很少冒法律风险侵占公共区域或“一位多卖”,加之业主们的法律意识很强,一手车位通常不存在太多纠纷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二百七十六条,车位(chēwèi)需首先满足业主需求。若开发商以长租名义拒绝出售车位,或强制要求业主必须购买车位才能租赁(zūlìn),都可能(kěnéng)涉嫌违法。或者开发商将车位租赁与房屋买卖绑定,以“不租车(zūchē)位不给交房” 相(xiāng)要挟,则可能构成《反垄断法》禁止的搭售行为。
王先生们的焦虑,如何化解?开发商的高(gāo)成本压力,又如何平衡?近年来,长沙等地开始(kāishǐ)探索新路。
2024年底,长沙公证处推出“长沙市车位使用权公证备案平台”。业主(yèzhǔ)通过(tōngguò)人脸识别(rénliǎnshíbié)、电子签名完成(wánchéng)交易流程公证,获得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《车位使用权备案证明》。这相当于为合同加了一道“公信力保险”,便于后续查询和二手交易核验。
为每个车位赋予不可篡改的数字(shùzì)身份证的车位数字登记管理平台也已上线。它通过“一位一码一证”,为每个车位生成不可篡改的“数字身份证”(包含唯一的“车位码”和(hé)基于北斗(běidǒu)定位的“北斗码”),绑定(bǎngdìng)空间、交易和数据。
车位使用权(shǐyòngquán)公证备案法律效力如何?
湖南(húnán)泓锐律师事务所刘天沛律师在接受橘洲君采访时表示:“公证备案和数字登记,依据《电子签名法》,其法律效力毋庸置疑,是(shì)使用权的重要辅助证明。”但(dàn)他也指出,这与“不动产登记”有本质区别,目前尚未纳入(nàrù)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,与现有法规的衔接还需完善。
新探索也面临考验。58岁的(de)陈先生直言:“我习惯拿(ná)在手里的东西,数字的东西万一系统坏了、信息泄露了怎么办?”每车位约300元的登记/备案费用,对部分业主和中小开发商(kāifāshāng)也是考量。
民生无小事。如何让“数字确权”从可行走向普及(pǔjí),真正替代(tìdài)“合同焦虑”?
——政府引导与(yǔ)政策衔接。
政府层面可加强(jiāqiáng)顶层设计,明确数字登记(dēngjì)/公证备案的法律地位和操作规程,探索与未来可能的车位产权登记体系的接口。
——平台(píngtái)整合与公信力建设。
推动公证备案平台(píngtái)(píngtái)与(yǔ)数字登记平台的数据互联互通,避免(bìmiǎn)信息孤岛。确保平台运营的稳定性、安全性和长期性,赢得公众信任。可推动社区、物业服务中心设立自助查询打印点,方便不熟悉手机的业主获取纸质版凭证。
——法规完善与标准统一(tǒngyī)。
在《民法典(mínfǎdiǎn)》框架下(xià),进一步细化车位使用权流转、登记、保护的细则,为数字确权(quèquán)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。推动建立统一的登记信息标准和查询系统。
——市场(shìchǎng)参与方协同。
鼓励开发商在销售环节主动(zhǔdòng)引导业主进行登记(dēngjì)/备案,将其作为提升服务、保障交易透明度的举措(jǔcuò)。物业公司应积极接入并利用好这些平台,提升管理服务水平。
车位的价值,不仅在于停放一辆车,更(gèng)在于为奔波(bēnbō)的生活提供一个确定的归属。当泛黄的合同承载不起这份“确定”,当数字的光芒初现却仍显朦胧,我们呼唤的,是技术创新、法律(fǎlǜ)完善与治理智慧的同频共振。这方小小的地下空间,终将因清晰的“数字身份”和法治保障,成为城市(chéngshì)精细化治理的温暖(wēnnuǎn)注脚。
编辑(biānjí)/尹玮 校读/肖应林
初审/彭培成 终审(zhōngshěn)/沐刃
6月1日,长沙河西某小区(xiǎoqū),王先生站在自家(zìjiā)车位前(qián),手里那份2018年签下的《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》已经泛黄,公章模糊。新来的物业人员上下打量着他:“您说这是您的车位?光凭这张纸,我们可(kě)没法确认……”
这不是王先生一个人的尴尬。在长沙,乃至全国许多城市,当业主为爱车买下“一席之地”后(hòu),要证明(zhèngmíng)“这个车位属于我”,竟成(jìngchéng)了一个现实难题。
2018年,王先生以18万元的(de)价格买下了这个车位,当时(dāngshí)拿到手的,只有一份合同和一张发票。六年过去,开发商注销了,物业也换了新(xīn)面孔。当他兴冲冲地去办理新车牌(chēpái)录入(lùrù)时,却被新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拦下:“王先生,抱歉,我们系统里查不到您的车位信息,我们需要核实权属。”
“那一刻,我觉得(juéde)自己像(xiàng)个‘黑户’。”王先生苦笑着回忆,“好在翻箱倒柜,终于(zhōngyú)找到了(le)这张‘护身符’,物业才勉强录入。但下次呢?合同要是丢了、烂了呢?”那份泛黄的合同,成了他车位唯一的“身份证”。
和王先生一样遇到“无证”尴尬的还有(háiyǒu)刘先生。他去年底刚拿到河西滨江某楼盘的房门钥匙,装修正忙。他花近20万元买的车位,同样只有一纸合同。“停车嘛,方便安全(ānquán)就行(jiùxíng),没想那么多。”但他心里也(yě)打鼓:“这合同真能管一辈子?以后卖房时,怎么证明(zhèngmíng)车位也一起卖了?”
更无奈的是袁先生。他(tā)买的二手房,车位是原(yuán)房主“搭售”的。过户时,房子有红本本,车位却什么凭证也没有。“全靠原房主带我去物业‘刷脸’才做了备案。自己家的车位虽然就在楼下,但我却无法证明车位就是我的。老业主没来(lái)之前,物业人员那种质疑的眼神看着,我都担心哪(nǎ)天车位突然会不属于(shǔyú)自己了!”袁先生的经历,道出了众多车位“无证”业主的心酸(xīnsuān)。
业主们的担忧,并非空穴来风(kōngxuéláifēng)。
几年前,长沙河西的奥克斯缔壹城开发商和业主就(jiù)因地下车位权属之争对簿公堂。法院二审认定车位由开发商独立投资建设(jiànshè)且未纳入公摊(gōngtān),判决权属归开发商,但(dàn)同时要求其“适当限制物权行使,保障业主动态使用”,相对平衡了双方权益。
诸如此类问题,也折射出众多业主面临的共同困境:买的车位(chēwèi)就像“黑户”,没有权威(quánwēi)证明;一旦物业公司不认可,后面打官司也难举证……这些无不是车位“有合同无登记”交易模式(móshì)的漏洞和隐患。
为什么不给车位(chēwèi)也发个像房产证一样的“红本本”呢?橘洲君深入调查,发现背后有复杂(fùzá)的现实原因。
——“办证(bànzhèng)”门槛高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二百七十(èrbǎiqīshí)五条(wǔtiáo),能拥有独立产权、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车位,必须是需经规划部门批准并在(zài)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明确标注、构造独立(如(rú)独立出入口、明确四至范围)的车位。现实中,大量地下车位达不到此标准。
——“办证(bànzhèng)”成本高企。
“非产权车位”如果要办产权证的话,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及(jí)增值税,这笔费用不菲。从成本和盈利角度考虑,开发商普遍选择规避产权登记(dēngjì)。如按2021年4月(yuè)印发的《桂林市城市(chéngshì)车位(库(kù))不动产登记办法(试行)》相关(xiāngguān)内容,非产权车位补缴土地出让金以基准(jīzhǔn)地价为(wèi)基准,地下一层车位需补缴实际占地面积的3%(结建车位)或20%(单建车位),而地下二层及以上则无需补缴。例如(lìrú),若某地下一层车位占地面积为20平方米,当地基准地价为1000元/平方米,则需补缴600元(20×1000×3%)。对于大规模车位项目,累计成本将显著压缩利润空间。
——产权权属不(bù)清晰。
大多数开发商(kāifāshāng)在出售车位(chēwèi)时,实际出售的并不是产权,而是“使用权(shǐyòngquán)”。特别是部分车库属于人防工程,开发商仅拥有车位使用权,也无法办理产权证。
“本来(běnlái)车位就是个‘位置’而已,我们和业主签的只是一份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。”河东浏阳河畔一热(yīrè)售楼盘销售经理宋女士表示。
而对于车位(chēwèi)的权属问题,大多数业主在(zài)购买时并没有提出异议。长沙一位(yīwèi)不愿具名的房地产(fángdìchǎn)资深从业人士告诉橘洲君,现在的开发商很少冒法律风险侵占公共区域或“一位多卖”,加之业主们的法律意识很强,一手车位通常不存在太多纠纷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二百七十六条,车位(chēwèi)需首先满足业主需求。若开发商以长租名义拒绝出售车位,或强制要求业主必须购买车位才能租赁(zūlìn),都可能(kěnéng)涉嫌违法。或者开发商将车位租赁与房屋买卖绑定,以“不租车(zūchē)位不给交房” 相(xiāng)要挟,则可能构成《反垄断法》禁止的搭售行为。
王先生们的焦虑,如何化解?开发商的高(gāo)成本压力,又如何平衡?近年来,长沙等地开始(kāishǐ)探索新路。
2024年底,长沙公证处推出“长沙市车位使用权公证备案平台”。业主(yèzhǔ)通过(tōngguò)人脸识别(rénliǎnshíbié)、电子签名完成(wánchéng)交易流程公证,获得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《车位使用权备案证明》。这相当于为合同加了一道“公信力保险”,便于后续查询和二手交易核验。
为每个车位赋予不可篡改的数字(shùzì)身份证的车位数字登记管理平台也已上线。它通过“一位一码一证”,为每个车位生成不可篡改的“数字身份证”(包含唯一的“车位码”和(hé)基于北斗(běidǒu)定位的“北斗码”),绑定(bǎngdìng)空间、交易和数据。
车位使用权(shǐyòngquán)公证备案法律效力如何?
湖南(húnán)泓锐律师事务所刘天沛律师在接受橘洲君采访时表示:“公证备案和数字登记,依据《电子签名法》,其法律效力毋庸置疑,是(shì)使用权的重要辅助证明。”但(dàn)他也指出,这与“不动产登记”有本质区别,目前尚未纳入(nàrù)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,与现有法规的衔接还需完善。
新探索也面临考验。58岁的(de)陈先生直言:“我习惯拿(ná)在手里的东西,数字的东西万一系统坏了、信息泄露了怎么办?”每车位约300元的登记/备案费用,对部分业主和中小开发商(kāifāshāng)也是考量。
民生无小事。如何让“数字确权”从可行走向普及(pǔjí),真正替代(tìdài)“合同焦虑”?
——政府引导与(yǔ)政策衔接。
政府层面可加强(jiāqiáng)顶层设计,明确数字登记(dēngjì)/公证备案的法律地位和操作规程,探索与未来可能的车位产权登记体系的接口。
——平台(píngtái)整合与公信力建设。
推动公证备案平台(píngtái)(píngtái)与(yǔ)数字登记平台的数据互联互通,避免(bìmiǎn)信息孤岛。确保平台运营的稳定性、安全性和长期性,赢得公众信任。可推动社区、物业服务中心设立自助查询打印点,方便不熟悉手机的业主获取纸质版凭证。
——法规完善与标准统一(tǒngyī)。
在《民法典(mínfǎdiǎn)》框架下(xià),进一步细化车位使用权流转、登记、保护的细则,为数字确权(quèquán)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。推动建立统一的登记信息标准和查询系统。
——市场(shìchǎng)参与方协同。
鼓励开发商在销售环节主动(zhǔdòng)引导业主进行登记(dēngjì)/备案,将其作为提升服务、保障交易透明度的举措(jǔcuò)。物业公司应积极接入并利用好这些平台,提升管理服务水平。
车位的价值,不仅在于停放一辆车,更(gèng)在于为奔波(bēnbō)的生活提供一个确定的归属。当泛黄的合同承载不起这份“确定”,当数字的光芒初现却仍显朦胧,我们呼唤的,是技术创新、法律(fǎlǜ)完善与治理智慧的同频共振。这方小小的地下空间,终将因清晰的“数字身份”和法治保障,成为城市(chéngshì)精细化治理的温暖(wēnnuǎn)注脚。
编辑(biānjí)/尹玮 校读/肖应林
初审/彭培成 终审(zhōngshěn)/沐刃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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