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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报道丨“首违不罚”“轻微免罚” 宿迁交通执法越来越有“人情味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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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报道丨“首违不罚”“轻微免罚” 宿迁交通执法越来越有“人情味”

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报道丨“首违不罚”“轻微免罚” 宿迁交通执法越来越有“人情味”

4月2日(rì),当事人陈某驾驶车辆苏NDXXXXX(绿),通过注册(zhùcè)滴滴出行平台接单,因涉嫌未取得《网络预约(yùyuē)出租汽车运输证(zhèng)》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,被宿迁交通执法人员查获。考虑到陈某系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,交通执法人员当场告知陈某,他的违法行为适用(shìyòng)依法免予行政处罚。

4月10日,宿迁交通(jiāotōng)执法人员在京杭大运河宿迁市港口发展有限公司(yǒuxiàngōngsī)码头水域对新沂市某公司所属集装箱船舶实施(shíshī)船舶现场监督检查时,发现该船进出港口时涉嫌存在未按规定(guīdìng)(ànguīdìng)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进出港信息的问题。经调查,该船舶工作人员因疏忽(shūhū)只(zhǐ)提前2个小时在手机上进行电子报港(按规定应提前4个小时)。鉴于当事人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,宿迁交通执法人员依据相关规定,决定对其不予行政处罚。

当前,宿迁市交通执法部门正经历(jīnglì)着一场静水深流的变革,最为明显的,就是“首违不罚(bùfá)”“轻微不罚”越来越多了!

近年来,宿迁(sùqiān)市交通执法部门结合工作实际,采取包容审慎监管新举措,变“重管理(guǎnlǐ)”为“细服务(fúwù)”,由“严罚式”向“容错式”演变,探索更为包容审慎的柔性监管执法方式,建设更具活力、更有温度的营商环境(huánjìng),有力护航宿迁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
为全面树立柔性执法理念,宿迁市交通执法部门出台了《关于在涉企行政执法中推行(tuīxíng)“轻微(qīngwēi)(首次(shǒucì))违法(wéifǎ)行为不予行政处罚(xíngzhèngchǔfá)”等十项措施的指导意见》,明确在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时,对于首次违法、违法行为轻微,未造成危害后果(hòuguǒ)的不予行政处罚;企业符合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等条件,可以通过适用帮扶调查期制度实施不予处罚。

作为交通行政执法(zhífǎ)(zhífǎ)的“主体”,宿迁市(sùqiānshì)交通运输综合(zōnghé)行政执法支队迅速“跟上”,《宿迁市交通运输局柔性执法实施方案》要求优化行政执法方式,优先采取引导、示范、提示、辅导、建议、规劝、约谈、回访8种非强制性执法方式,综合应用责令(zélìng)改正、不予处罚、从轻减轻处罚、新业态包容审慎、联动帮扶5种执法措施,最小(zuìxiǎo)成本消除违法状态,最大限度给予容错纠错空间。

数据显示(xiǎnshì),仅2025年1月份至今,全市共办理轻微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(chǔfá)案件(jiàn)161件,减轻处罚金额35.6万元;免予处罚案件7件,免罚金额1.9万元。

柔性执法推动着全市交通综合行政(xíngzhèng)执法服务持续优化,越来越(yuèláiyuè)多的执法人员捧起温暖的“服务指南”,用(yòng)说理式(shì)劝导代替强硬管制,以包容审慎替代机械执法。2025年以来,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领域共开展28次“邀约式”安全(ānquán)生产检查活动,其中水上交通领域3次,道路运输领域24次,公路、水运建设工程领域1次。

而相较于传统刚性执法的威慑与惩戒,柔性执法不仅帮助被执法人明晰法律红线,更能激发其内心的守法意识,让被动接受处罚转变(zhuǎnbiàn)为主动自我约束。在上述涉嫌未(wèi)(wèi)取得《网络(wǎngluò)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》擅自从事(cóngshì)网约车经营活动轻微免罚案例(ànlì)中,当事人自愿签署《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告知承诺书》,承诺在取得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》之前,不再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。而“之前”未按规定向海事(hǎishì)管理机构报告进出港信息的船舶负责人也承诺将加强企业安全管理。

无论是对轻微违规行为的“首违不罚”,还是针对运输企业的“普法(pǔfǎ)先行”,点滴细节(xìjié)都折射出执法理念的蜕变。这场悄然(qiǎorán)转变,不仅重塑了执法者与服务对象的关系,更让法治的刚性与人性的温度在(zài)交通运输领域交织出动人的和谐乐章。(沈省 仇卫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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